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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7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下达第一批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试点的通知》(标委办综合〔2017〕122号),正式公布包含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下称电子标准院)在内的第一批共计20家标准验证点试点单位名单。
电子标准院本次负责传感器网络、大数据、碱性蓄电池(含锂离子电池)三个领域的验证试点工作,将紧紧围绕政府主导制定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我国采用的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我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开展验证服务。还可以为市场自主制定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提供验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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