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工信部信软[2017]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规范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和管理工作,促进我国软件产业集聚发展与创新提升,制定《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4月10日
免责声明:本文系网络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版权,请联系我们删除,QQ:1138247081!

共有条评论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