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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通信管理局与辽宁省人大法制委、财经委共同组织的《辽宁省电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正宣贯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圆满召开。除省主会场外,设14个市分会场,工业和信息化部、辽宁省人大、辽宁省人民政府,以及相关单位同志共计10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辽宁管局副局长王鹏主持,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李巍、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蔺晓刚、省管局局长周少清分别作重要讲话,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崔文珠副主任委员宣读了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条例》的决定,辽宁省人大财经委魏芳青副主任委员就《条例》的实施及注意事项等进行了授课培训,辽宁联通、移动、电信、铁塔、北方广电公司总经理就《条例》宣贯落实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李巍在会上指出,电信业是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基础产业,是经济社会运行的神经系统。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网络强国的大背景下,辽宁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针对电信市场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条例》进行了系统的修订,内容丰富,亮点纷呈。一是落实了“放管服”改革要求,二是回应了社会热点问题,三是强化了电信网络的法律地位,四是突出了对用户权益的保护,五是保障了电信设施通行权,修订后的《条例》必将推动辽宁电信业的新发展,为地方经济建设开创新的局面。李巍要求,一要加强《条例》的学习和宣传,二要加强和改进通信行政执法,三要注重沟通协调,四要全面融入网络强国、制造强国建设的大局。同时希望辽宁电信业在贯彻落实《条例》的同时,顺应时代发展,发挥网络优势,积极主动融入“两个强国”建设,在东北新一轮振兴中积极作为。
蔺晓刚指出,《条例》修正的意义重大,其贯彻落实,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各地区、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共同努力。首先是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贯彻《条例》的工作机制。其次是要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的重要作用,实现全民参与。第三是各部门之间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第四是要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性规定,对地方性法规规定进一步细化、补充和完善。第五是要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法规实施情况。蔺晓刚希望省管局、以及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协会和各电信企业等各方面,要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条例》,为促进辽宁信息通信业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不懈努力,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周少清首先回顾了《条例》修正出台的历程,概括起来就是对通信立法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是对《条例》涉及的诸多问题不断形成共识的过程,是对辽宁通信工作实践总结和外省立法经验借鉴的过程,也是对国家和辽宁省近年出台通信重大政策措施的提升和完善过程。周少清要求辽宁通信战线全体人员要切实增强《条例》贯彻实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夯实基础,深入开展《条例》修正的宣传普及工作;要严格执法,电信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要严格做到依法行政;要以人为本,电信全行业要树立依法服务的观念;要强化落实,加强对《条例》修正的监督检查,确保《条例》发挥出巨大的法律威力,推动辽宁电信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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