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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关于组织开展二O一七年第二批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7/10/1 10:41:57 人评论 次浏览 来源:湖州科益 分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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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实施企业:

2017年最后一批项目验收工作初定于10月中旬开展,请项目企业按照验收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于10月9日前,将验收材料纸质版正副本各一份报至萧山区经信局工业投资科。

材料准备注意以下几点:1、正本材料中,申请表中区县市意见需盖章,审计报告需装订原件;2、财务发票需装订,且影印清晰;3、项目投入清单需按照验收通知要求格式填写。

关于组织开展二O一七年第二批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公布2017年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的通知》(杭物联办〔2017〕2号)精神,为做好2017年第二批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申请验收项目须已列入2017年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库(详见杭物联办〔2017〕2号、杭物联办〔2017〕5号文),且于9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并投入运行。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试点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17年第二批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申请表》;

2、2017年第二批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报告书。

试点企业将申请表、验收报告书正本各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当地经信主管部门;副本七份自行带至专家评审会现场。

各区、县(市)经信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汇总,并将《申请验收项目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含电子版)行文上报。

三、验收评审

市经信委将按照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建设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集中评审,评审采用专家质询答辩和实地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经审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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