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今日智造 > 智造快讯 > 新闻

煤矿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方案

2017/10/2 22:30:45 人评论 次浏览 来源:矿工家园 分类:新闻

问:我也是煤矿人,怎么加入组织?

答:点击上方蓝色“矿工家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32号)、《关于做好2017年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4号)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推进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煤人〔2017〕244号)等文件精神。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人员范围


 协解对象以不在岗人员为主。


 在岗人员协解对象为人力资源优化、人岗匹配后的富余人员,但是骨干、管理技术人员原则上不能协解。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政策规定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经济补偿标准


1.按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按本人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2.职工月工资高于所在地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徐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月工资是指职工本人在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职工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公司的补充政策及奖励规定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果在岗职工月工资低于单位月平均工资,按照单位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如果高于单位月平均工资,并低于徐州市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可按照职工实际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

2.对协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不享受薪酬待遇的不在岗人员按照江苏省公布的2016年度参保地社保缴费基数下限3089元为月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3.差额补偿奖励:

(1)在岗职工如果协解前十二个月平均月工资低于所在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的,其差额部分作为企业补偿,和职工月工资相加,作为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

(2)对协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不享受薪酬待遇的人员(如自谋职业、自费上学等人员),在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地方政府公布的上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作为企业补偿,和最低工资标准相加,作为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

4.一次性奖励:

作为试点单位,铝板块企业协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基准日定为2017年7月31日。2017年7月20日前提出并签订协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每人奖励3万元;2017年7月31日17:00时前提出并签订协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每人奖励2万元。

其他单位均以9月15日为基准日,9月15日17:30前提出协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每人奖励2万,9月30日17:30前提出协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每人奖励1万。

说明

1.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即员工工龄,不能简单以参加工作时间计算,应按本人计算工资待遇的实际工龄为计算依据。

2.2017年7月5日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徐州市2016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57228元,即月平均工资4769元,三倍平均工资即为14307元。

3.计算月工资口径为计算养老保险基数的口径,即月工资收入=应发工资-保健津贴-取暖降温费-车贴-荣誉金-住房公积金补贴-住房公积金企业缴纳部分-企业年金企业缴纳部分+发现金的奖金。职工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4.2017年6月24日,江苏省人社厅下发通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7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沛县为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20元。

5.所在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即为所在二级单位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




个人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处理

 单位与职工协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双方必须签订协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报公司审批同意后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在协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的各项权利义务均已全部履行完毕,不再存在向对方提出仲裁或诉讼的任何争议。


 协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按以下方式处理:


1.如果职工本人愿意,可以与单位签订委托协议,职工人事档案由单位暂时保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全部由职工个人缴纳,由单位通过职工个人预留资金代缴。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单位协助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人事档案由职工本人提供接收单位,单位协助办理转递手续,否则单位有权移交至地方政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如果预留资金不足支付社会保险费用时,由单位提前通知职工及时补充资金。如果职工不按规定及时补充资金,由此导致的后果由职工本人承担。

社保缴费基数由职工与单位在社保机构公布的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协商确定。

2.如果职工重新就业的,单位应协助职工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如果职工本人愿意,单位对职工社会保险账户予以封存,由职工本人或新用人单位到社保机构重新建立账户并缴纳社会保险,待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两个账户合并。

 凡领取了经济补偿金的人员在中煤集团公司内部其他单位再就业的,公司不办理人事调动介绍信、工资转移证明(包括ERP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事项。


说明

职工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可以转走,也可以委托公司代缴社保(只代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视职工个人意愿。


协解人员办理协解手续后与公司不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无论在哪儿重新就业均不办理调动手续,特别是中煤系统内部ERP系统的转移也不予办理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什么?如何办理?

1.职工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区队科室同意

3.提交二级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经本单位办公会议审批,并报同级工会组织。重点研究是否符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并确认职工在本企业实际工作年限、工龄及补偿金额度等。

4.二级单位审核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报公司办公会议审批。审批通过的,在所在二级单位予以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出具并送达《协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济补偿金的发放、职工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的处置工作。

说明

协商解除合同的程序主要体现职工自愿和单位审批的双向选择协商原则,职工提出书面申请后,所在单位根据是否属于不在岗人员或在岗富余人员进行慎重研究,妥善解答。


对于单位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重点研究其是否符合有关条件,并确认职工在本企业实际工作年限、工龄及补偿金额度等事项,怀有敬畏之心做好过程服务,说明后续社保持接等事项,真正保障职工得到合法合规的待遇。


对于单位不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耐心细致地劝导,介绍公司上下攻坚克难的决心、转型发展的前景和蓝图,挽留其坚守岗位、同舟共济、共创未来。

工伤人员有何政策?


       工伤人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工伤人员

1.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保留劳动关 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按规定领取相应补助金外,还可领取经济补偿金,享受规定奖励。

说明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如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职工主动提出。除按有关规定领取相应补助金外,还可领取经济补偿金,享受公司规定的奖励。

 点下方“阅读原文”开始在煤矿找工作

免责声明:本文系网络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版权,请联系我们删除,QQ:1138247081!

共有条评论 网友评论

验证码: 看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