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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家企业上招投标领域“黑榜”大数据一秒识破!

2017/10/8 12:55:51 人评论 次浏览 来源:筑业资讯 分类:新闻

近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公布了第二批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失信名单,共有33家被列入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涉及交通、水利、住建、工业行业工程建设领域。


  • 2017年4月14日,湖南首次将27家施工企业列入黑民单,在湖南省内进行联合惩戒。

  • 2017年9月13日,湖南再次将33家企业(其中住建行业9家)列入黑民单,列入招投标领域失信“黑榜”。

9月13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交通厅和省水利厅,对招标投标领域不良行为记录主体、违法违规和失信黑名单企业共33家进行了集中公布。

这批被曝光的企业,已被列入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涉及住建行业9家、工业行业16家、交通行业5家和水利行业3家。这也是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今年第二次牵头公布招投标领域失信名单,该领域第一批失信名单已于今年公布。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是湖南省首次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认定串标行为,通过开评标电子系统分析和比对,对不同投标单位投标文件部分甚至全部相同,或MAC地址(注:用来定义网络设备的位置具有唯一性)完全相同的,评标委员会依法认定为出现异常一致的串通投标行为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

省交易中心牵头公布第二批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失信名单

9月12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交通厅和省水利厅发布《关于公布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对2017年我省招标投标领域不良行为记录主体、违法违规和失信黑名单企业33家进行集中公布,其中,住建行业9家、工业行业16家、交通行业5家和水利行业3家。这也是自今年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省级行政监管部门第二批向社会公布的招投标领域失信名单。


这次联合发布招投标领域失信名单有三个特点:


一是对涟源市古塘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程项目招投标违法违规主体进行严肃处理。该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省住建厅督促案发地的行政监督部门涟源市住建局依据《招标投标法》对9家单位作出了罚款并取消其在涟源市行政区域范围内1-2年参与投标或代理资格禁入的行政处罚。并按照住建部门行业管理规定,对这些企业作出了为期6个月的湖南省建筑市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

二是首次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认定的串标行为。今年6月以来,通过开评标电子系统分析和比对,不同投标单位投标文件部分甚至全部相同,或MAC地址完全相同,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认定本次投标单位属于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和不同投标文件出现异常一致的串通投标行为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

三是首次实现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全覆盖,涵盖了交通、水利、住建、工业行业工程建设领域。

据悉,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在推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出台,将真正打破行业“壁垒”,实现招标投标领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目标,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巧合的是,湖北省在今年5月份公布的51家串标行为也是利用类似的方法,根据电子辅助评标系统“雷同性分析”,发现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三大问题:

  • “标书之间的硬件信息”相同(即: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电子档

  • “电脑机器码”相同(即: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报价文件

  • “软件加密锁码”相同(即:使用相同的造价软件加密锁在不同的电脑上编制商务标电子档

评标委员将此类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对涉及问题单位的投标予以否决,对存在问题的51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涉及高速公路建设案件的终审刑事判决书意见,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湖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涉案企业及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核查认定。于2017月4月14日进行了政务公开。

其中,27家涉事施工企业的信用评级被直接降为D级,并自通报发布之日起,禁止其参与省内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时限为1至2年不等;此外,还将对涉事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将其列入湖南省失信企业“黑名单”,在省境内实施联合惩戒。


另外,13名涉事人员被全省通报,并自通报发布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有关建设活动。

文件原文:

关于2016年部分涉案施工企业及人员违规行为

处理结果的通报

湘交基建〔2017〕79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涉及高速公路建设案件的终审刑事判决书意见,省厅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湖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涉案企业及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核查认定。经研究,现将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对参与围标、卖标、中标后转包的企业

江西省宜春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时名称为江西省宜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工程公司、东北****集团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在参与我省怀通、娄新、吉怀、沪昆高速公路潭市连接线等多个项目投标时,存在围标、中标后转包等违规行为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交公路发〔2009〕733号)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GLSG1-4 “与招标人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直接定为D级”、《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湘交基建〔2017〕44号)施工企业信用评补充标准GLSG1-20“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直接定为D级”条款及《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湖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5〕88号)第十条、第十二条之规定,对上述企业处理结果如下:

(一)将27家企业在湖南省2016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时直接定为D级。其中海南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等23家仅有围标行为的企业自信用等级评定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江西省宜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中标后转包的企业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二年内不得参与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

(二)将27家企业的上述违规行为作为“企业警示信用信息”上报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建议列入湖南省失信企业“黑名单”,在我省境内实施联合惩戒。

二、对参与围标、买标的人员

梁*、王*、童*等13人参与了上述企业的围标、卖标买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经研究,省厅对以上13名人员予以全省通报,并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有关建设活动。

三、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监管

各公路施工企业及其他从业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坚持依法守规经营,防止类似问题出现。各项目建设单位或招标人要严格落实“新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并有序开展招标投标及信用评价工作,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和市场督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监管,不断规范市场秩序,构建公平公正、健康透明的公路建设市场环境。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4月14日

附件1:《2016年湖南省部分涉案企业违规行为情况表》

附件2:《2016年湖南省部分涉案人员违规行为情况表》

湖南省对企业失信行为的惩戒,早在2015年10月,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就印发了《湖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对于企业、社会团体和非法人经济组织在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中,被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予以认定形成失信记录的行为,将采取失信惩戒联动措施。

《办法》明确,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分为信用记录核查、失信行为认定及实施失信惩戒三个步骤,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将向全社会公开披露。

惩戒措施包括:

1、列为日常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并提高监督检查频次;

2、不列入各类免检、免审事项范围;

3、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禁止参与评优评先;

4、取消其财政扶持资格,不予以考虑享受政府财政资金扶持(拨付财政性资金)等国家政策;

5、情节严重者,依照税法等规定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发放发票等。

存在失信记录的企业,若能在一定期限内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可以按照一定条件和程序实施信用修复,从黑名单上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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