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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信厅组织开展2020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工作

2020/3/20 11:39:05 人评论 次浏览 来源:江苏工信 分类:新闻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强化星级上云企业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期修订完成并发布《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0年版)》,同时启动开展2020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工作。


一、申报条件01

基本条件。企业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02

上云形式。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形式上云;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等形式上云。

03

申报要求。星级上云企业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指南》(附件1)。


二、组织管理01

企业申报。企业须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评定申请表(附件2、3)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客观。在项目评定及现场核查中,如发现存在造假情况,申报企业以及具有共同责任的云服务商将被列入“黑名单”,取消企业申报资格,取消云服务商申报工业互联网平台、优秀云服务商等项目申报资格。对于纳入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申报主体(附件1),其“上云投入”方面不做要求,只须符合其他相关要求即可申报,并予以积极支持。

02

三星级上云企业认定。三星级上云企业由各设区市工信局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组织认定。经本地工信局组织申报、评审、公示、公布等严格工作程序形成的认定结果,盖章报省工信厅备案。

03

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推荐和认定。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由各设区市工信局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组织申报、初审、推荐。各地工信局须组织开展前置性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比例不低于10%,以保证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省工信厅负责对各地推荐的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项目进行评审认定。

04

认定结果发布。省工信厅将集中发布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认定结果。


三、材料报送

请各地工信局于5月29日前将三星级上云企业认定结果纸质版(一式一份,盖章),以及经初审合格并推荐申报的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申报项目纸质版(一式两份,盖章)和电子版材料,附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和推荐企业项目汇总表纸质版(附件4,盖章)和电子版统一报送省工信厅。


联系人:两化融合推进处

025-82288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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