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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第二批农药原药生产企业延续核准备案的函

2017/2/7 10:36:20 人评论 次浏览 来源:thiswebsite 分类:政策

原材料司备函〔201762

 
经审核,现将2017年第二批农药原药企业延续核准名单公布如下:
  一、同意邯郸市赵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名单见附件)延续核准其农药原药生产资格。
  二、本次农药生产企业延续核准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要求延续保留农药原药生产企业资格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请。  
  三、通过延续核准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得将厂房、生产设备、分析检测设备、污水处理装置等租赁给其他企业使用。逾期未通过延续核准的企业获得的农药生产企业资格自动取消。
  四、通过延续核准的农药生产企业资质不准转让,企业更名、迁址、兼并重组、新增原药须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并公示。未经更名备案并公示的企业不再具备合法的农药生产企业资格。  
  五、本次延续核准未通过的企业申请材料,不再作为下一次申请延续核准的依据。
  附件:2017年农药原药企业延续核准名单(第二批)
  

20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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