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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省长陆昊、副省长胡亚枫批准了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的《黑龙江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宣传和贯彻执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奠定了基础。
该《意见》站在黑龙江省战略高度,在综合分析省无线电管理体制机制、面临新形势任务的基础上,细化各项政策措施,对促进黑龙江省进一步关心重视无线电管理工作,推动各部门各负其责,发挥职能作用,统筹推动新修订《条例》贯彻实施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黑龙江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将全面启动宣贯新修订《条例》工作。一是在省无管系统内深入开展新修订《条例》学习培训和竞赛活动。二是组织设台用频部门、服务保障对象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新修订《条例》。三是推进地市无线电管理派出机构授权工作。四是探索开展无线电销售市场监管等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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