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实施“千企改造”工程
促进工业全面转型升级工作方案
黔南府办函〔2016〕10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实施“千企改造”工程促进工业全面转型的决策部署,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企业为主、全面启动、创新引领”的原则,坚持优化存量与做大增量相结合、创新驱动与开放合作相结合、转变方式与融合发展相结合,围绕强化项目推动、龙头带动、内生增长,加快推动工业企业向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变,工业发展模式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发展动力向创新驱动转变,推动产品、生产技术、商业模式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我州工业企业脱胎换骨。
二、主要目标
通过省、州、县三级联动实施“千企改造”工程,指导和帮助企业在2016年底前完成转型升级方案制定,确定转型升级改造路线图、时间表。每年完成100户以上企业改造升级任务,到2020年完成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改造升级任务。
——技术改造和研发投入不断加大。“十三五”期间,全州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力争累计投资达到700亿元;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2%。
——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20年,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达到70%和60%以上;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生产、管理、创新活动的比例超过60%;企业创新营销模式开展电子商务的比例超过60%;培育2家信息化水平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骨干企业。
——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效节能技术与装备使用率提高到5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低碳、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大幅增加,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质量效益水平明显提升。到2020年,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4%;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年均增长10%以上,产品附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等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调结构、补短板、增效益”专项,加快企业提质增效。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企业研发水平,提升企业技术装备和工艺质量整体水平。强化技术、管理、商业模式创新,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打造核心技术能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推进企业绿色化、循环化发展,优化存量,做大增量,形成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支持骨干企业和行业领先企业创建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创新平台,培育发展一批重点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到2020年,力争创建2个以上国家级、10个以上省级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信息化委、州科技产权局、州环境保护局、州安全监管局)。
(二)实施“节能环保与安全改造”专项,加快企业绿色改造升级。支持企业运用高新技术、节能环保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广余热余压回收、水循环利用等绿色工艺,大力推进能源、冶金、建材等重点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和绿色化改造。推进资源循环化利用,大幅提高磷石膏、黄磷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试点示范,到2020年,创建2家绿色产业园区和5家绿色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州环境保护局、州工业信息化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安全监管局)
(三)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加快企业产品创新。鼓励企业按照国内外先进标准对现有产品进行改进提升,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大力培育新能源产品,大力发展特色产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引导企业制定品牌管理体系,打造一批国际品牌、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质量奖产品。到2020年,新产品产值突破100亿。(责任单位: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科技产权局、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发展改革委、州工商局)
(四)实施“智能制造与两化融合”专项,加快企业信息化改造。运用大数据、“互联网+”、智能制造等先进手段对企业实施改造升级。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的应用,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组织企业参加国家和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申报,到2020年,争取达到8家企业。(责任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产权局、州商务粮食局)
(五)实施“大数据服务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加快行业升级转型。搭建大数据与产业、园区、企业对接平台,分行业对我州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会诊,梳理企业发展的问题和痛点,提出大数据应用和产业转型对策方案,带动整个行业运用大数据实现转型升级。充分依托省“工业云” 平台,常态化收集企业需求和发展难题,征集解决方案、寻求合作伙伴,促进我州各行业企业与全球大数据企业深化合作。(责任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
(六)实施“互联网+协同制造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加快推动服务化转变。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支持企业发展行业网络协同制造,推动一批装备制造企业依托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实现在线、实时、远程和智能服务的升级,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建设,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支持工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培育个性化定制、云制造等新业态。(责任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商务粮食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产权局)。
四、政策措施
(一)建立绿色通道。全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审批和联审联批机制,强化审批衔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效率。(责任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发展改革委、州国土资源局、州环境保护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质监局、州安全监管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实施政策倒逼。继续扩大电改优惠力度,电力直接交易等优惠政策与企业转型升级挂钩,支持电力直接交易政策向有意愿转型升级的企业倾斜。利用电改优惠政策,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对于不实施转型升级的企业,取消电力直接交易资格。按照安全生产规定,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及存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企业,必须制定安全生产改造方案。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企业严格执行相应的环保标准,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必须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并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按照国家限额标准和我省节约能源条例,推动企业降低能耗,更新生产工艺,促进企业节能降耗改造。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抽检,对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制定产品质量提升改造方案。(责任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发展改革委、州环境保护局、州质监局、州安全监管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大资金支持。建立财政投放长效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的支持,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每年安排2000万元,其中1000万作为引导资金,按1:4运作模式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设置5000万元战略性产业基金,投入全州实施“千企改造”工程,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县级政府要根据本区域规模以上企业数量,按照每个企业平均支持100万元的标准安排支持资金,并根据企业改造方案的实施时间逐年到位。积极组织申报重大专项,争取国家和省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信息化委,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创新融资新方式。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采取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多种方式,拓展社会资本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和鼓励银行资金向实体经济倾斜,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争取每年吸引各类资本投资100亿元以上,用于支持全州工业企业的技改升级。开展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融资洽谈活动,宣传、推荐企业技改项目,每年向金融机构推荐100项以上技改融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政府金融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信息化委,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落实税收政策。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充分利用好营改增政策,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和落实力度,增强企业改造升级的动力活力。对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企业,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产权局、州工业信息化委、州财政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
(六)强化人才支撑。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领域的人才纳入州、县(市)高端人才引进、培育计划,强化高端人才的配套保障措施。建立完善校企合作人才培训计划,培育工业亟需的技能人才、管理人才与复合型人才。着力营造吸引科技人才的创新环境,组织召开人才博览会、大型人才招聘活动,创新高端人才的引进及使用模式,建立人才库,为企业提供智力支撑。落实好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支持工业产业和企业发展的人才政策,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州人才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国资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加大用地支持。将工业发展重点转型升级项目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年限可在不突破国家规定最高年限的情况下根据企业实际灵活确定。鼓励以租赁方式供应企业转型升级改造用地,鼓励对工矿废弃地进行开发利用。在不新增建设用地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工业企业因实施转型升级改造,提高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城乡规划局、州财政局、州地税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进度计划
2016年10月15日前,州县两级建立“千企改造”联席会议制度,统筹部署本级“千企改造”工作。各县(市、区)对企业进行遍访调度,指导和帮助规模以上企业及科技型、高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制定转型升级方案,明确转型方向、路径、目标和时间。
2016年10月30日前,建立2016年“千企改造”项目库。确定100户以上在2016年启动或完成改造升级的项目名单。
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转型方案制定。
2016年12月,2016年度100户以上企业改造工程全部启动。建立2017-2020年各年度改造工程项目库。
2017年,启动200户以上企业改造。各县(市、区)规模以上企业启动改造至少达40%。
2018年,启动200户以上企业改造。各县(市、区)规模以上企业启动改造至少达75%。
2019年,启动100户以上企业改造。各县(市、区)规模以上企业启动改造至少达90%。
2020年8月前,累计完成650户以上企业改造,现有规模以上企业改造比例达到100%。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州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的州联席会议制度,统筹部署“千企改造”相关工作。州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工业信息化委,抽调专人负责,做好日常联络、情况汇总、项目清单分类、专项资金支持、问题梳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各县(市)参照建立联系会议制度,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的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强化分级负责。将“千企改造”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点,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落实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全面启动“千企改造”工程,针对每个企业提出具体的转型升级改造路线图、时间表,实现改造升级全覆盖。重点抓好规模以上企业转型升级方案的制定,州安全监管局统筹抓好煤炭企业的改造升级,各县(市、区)统筹抓好本区域规模以上企业及有条件的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指导和帮助企业制订改造方案。各县(市、区)于11月30日前指导和督促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完成改造方案制定工作,并报州“千企改造”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煤炭企业的改造方案先送州安全监管局审核后再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责任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安全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强化项目调度。依托省“工业云”调度平台,建立完善全州统一的企业改造提质转型升级项目库,实行改造项目动态化管理,重点对亿元以上大项目进行直调。州县实行项目分级调度,州级重点调度投资5-10亿元的项目,县级重点调度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项目,每半个月对“千企改造”项目的形象进度、投资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各县(市、区)在指导企业制订改造方案时,要统筹好企业启动改造的时间安排,一是要确保2020年前全部完成对现有规模以上企业的改造;二是要把握好时间衔接,按照进度计划确保改造项目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成一批、投产一批。(责任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发展改革委、州安全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强化指导帮扶。密切跟踪国内外产业发展动态和国家产业政策,瞄准世界行业领先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已出台和即将出台的行业标准,指导和帮助企业明确转型的方向、路径、目标和时间。州、县要将“千企改造”工程项目纳入“百千万”工程平台同步服务,建立问题协调解决机制,明确责任人,对项目升级改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对一帮扶,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形成一个重点企业、一名领导对位服务、一个专班工作团队的机制,逐个企业进行研究,帮助指导企业做好转型升级工作。(责任单位:州工业信息化委,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强化招商引资。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一批国内外具有领先技术和竞争力的企业与黔南州需转型升级的企业进行合作,引领企业升级改造。州投资促进局牵线搭桥,全州各级各相关部门大力配合,利用“百企引进”工程平台,每年要重点瞄准高端和具有核心竞争技术的企业,加大引进力度,促进“千企改造”工程全面完成。(责任单位:州投资促进局、州工业信息化委,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强化物流保障。大力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企业进园区,努力改善园区的物流交通条件,打造高效、便捷的现代物流体系。落实减负强企措施,全面落实国家、省、州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防止公路“三乱”,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规定,保障企业运输需求,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粮食局、州工业信息化委,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强化督查督办。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跟踪调度,每月5日前将“千企改造”工程推进情况报送州工业信息化委统一汇总,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州督查督办局定期开展督查督办,相关结果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州督查督办局、州工业信息化委、州财政局、州安全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强化宣传推广。加大对“千企改造”工程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介广泛宣传报道各地工作成果和先进经验等,努力营造实施“千企改造”工程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工业信息化委,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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