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在有条件、有基础的重点行业中,突出制造关键环节,从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等5个智能制造新模式方面评选2017年厦门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和项目。
二、项目条件
(一)项目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试点示范项目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软件需安全可控。
(二)项目须符合《2016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中相应模式的具体要求。
(三)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五个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四)项目应已建成或基本建成,具备示范效应。
三、扶持措施
对获得2017年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列入市级试点示范企业的项目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和新模式应用专项。
四、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4月30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12日;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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