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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河北工业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7/4/23 22:23:46 人评论 次浏览 来源:hebut创客交流 分类:其他

校内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教育部定于2017年3月至10月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根据大赛的要求,现将我校校内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组织机构

主办方:河北工业大学团委

承办方: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三、参赛项目要求

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环、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类型主要包括如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份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五、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河北工业大学校内选拔赛为大赛的校级初赛,校内选拔赛初赛形式为文本评审,复赛和决赛为现场评审,最终将从校内赛决赛优胜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参加河北省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

六、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月-5月)

参加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团队,必须同时在大赛官方网站上、河北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项目申报系统两个系统中进行报名,以下为报名方式及说明。

(1)参赛团队必须通过登录“全国大学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在大赛官网上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本校报名时间不晚于2017年5月7日。

(2)参赛团队必须在河北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项目申报系统进行项目申报,作为校内赛评审的系统,系统申报网址为:

http://202.113.127.142:8090/index.php/Home/Index/index.html

2、校内赛安排

(1)4月14日-16日,邀请校内创新创业专家导师对商业计划书各模块的撰写进行专题培训。

(2)4月20日-30日,组织校内优秀项目路演。

(3)5月8日-11日进行校内书面评审,5月12日左右公布初赛成绩。

(4)5月15日-19日期间进行初赛入围项目培训。

(5)5月21日左右进行校内赛复赛,地点另行通知。

(6)5月22日-26日期间进行复赛入围项目培训。

(7)5月28日左右进行校内赛决赛,地点另行通知。

(8)6月进行决赛入围项目一对一指导、培训及河北省赛推送。

3、省级赛(6月-9月)

河北省省赛预计在6月-7月举行。

4、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

大赛评审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20个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奖。

七、大赛奖励

校内赛设特等奖10个,一等奖20个,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并从特等奖、一等奖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参加河北省复赛,全国总决赛。

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也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基金”对全国决赛优秀获奖项目提供创业资金支持,以及后续落地孵化服务;并将积极争取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基金支持优秀创新创业项目。

八、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

九、联系方式

1、联系教师:张茜茜、贾博

联系电话:15900202582、15900202789

2、联系学生:陈赛、臧梓硕

联系电话:13622132296、13821051307

3、校内赛交流群:343928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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