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正式启动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
通知明确,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开展多种模式试点示范的项目。优先推荐2015-2016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未涉及行业的项目。推荐部门应加强对最终确定的试点示范项目的指导,并对其发展智能制造给予支持。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一般不超过15项,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一般不超过5项,中央企业项目通过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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