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于8月20日前,报李沧区发改局企业科。
联系电话:87619875
邮箱:lcfgjqy@163.com
各区、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根据《山东省省级软件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经信软〔2016〕587号)和《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鲁经信软〔2016〕586号)通知要求,省级软件产业园区、大数据产业聚集区、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软件产业园区、大数据产业聚集区申报
1.申报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须满足《山东省省级软件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编制《山东省省级软件产业园区申请书》,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材料,确保资料真实有效。
2.大数据产业聚集区申报条件参照《山东省省级软件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申报
1.申报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须满足《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编制《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申请书》,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材料,确保资料真实有效。
2.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应紧密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面向大数据、云计算、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互联网+等领域,以支撑引领产业创新发展、融合发展为重点,增强软件供给能力和安全可靠水平。
三、申报要求及联系方式
1.请各区(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做好申报组织和初审工作,并形成正式推荐文件,于8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上报至李沧区发改局企业科。
2.联系人:李沧区发改局 电话:87619875
附件:
1.关于印发《山东省软件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2. 关于印发《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7月27日
其中附件内容请点击左下方“阅读全文”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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