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部空间加热器ErP指令实施措施(EU) 2015/1188已于2015年8月10日生效,并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强制执行,届时不符合(EU) 2015/1188要求的产品将不能进入欧盟市场。6月29日下午,我会联合德国莱茵TüV举办“电暖器ErP和安规专题研讨会”,帮助会员企业在新规下生产安全合规的产品,并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ErP指令是新的欧洲CE标志法规。作为一项CE 标志指令,ErP指令的要求将连同安规,电磁兼容,无线电等其他要求一同被执行。该项实施措施涉及电热类产品有:
便携式空间电暖器、固定安装式空间电暖器、储能式局部空间电暖器、热辐射式空间电暖器。例如:暖风机(fan heater)、对流式取暖器(convector heater)、辐射式取暖器(radiant heater)、油汀(oil radiator heater) 。
德国莱茵TUV电子电气服务资深项目经理袁仲晖为大家解读取暖器生态设计要求及生态指令执行措施2015/1188内容,重点介绍了自2018年1月1号开始, 产品出口欧盟的电暖器生产制造企业将在季节性加热效率、氮氧化合物(NOx)排放和产品信息要求等三方面被欧盟强制执行ErP指令。

德国莱茵TUV电子电气服务小家电部门经理周学东向大家介绍EN 60335-2-30 房间加热器的安规要求与原标准相比,增加或修改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说明书要求,二是表面温度的考核要求,三是机械伤害的考核要求,四是结构要求。









企业就ErP指令对产品审核范围及加分项提问

通过专家对局部空间加热器ErP指令实施措施详细的解读,帮助会员企业从产品设计层面掌握取暖器出口欧盟标准,打破贸易壁垒,抢占欧洲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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