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由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国防科工局联合编制的《船舶工业深化结构调整加快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正式印发。
目标:2020年步入世界造船强国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建成规模实力雄厚、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结构优化的船舶工业体系,力争步入世界造船强国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先进国家行列。
市场份额稳中有升。国际竞争地位进一步提高,力争造船产量占全球市场份额在“十二五”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海洋工程装备与高技术船舶国际市场份额达到35%和40%左右。
创新能力世界前列。科技创新能力进入世界造船先进行列,船型的能耗经济性、环保性、安全性、智能化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概念/基础设计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全面掌握船舶动力、甲板机械、舱室设备、通导与智能系统及设备的核心技术,船舶规范标准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2.5%。
结构调整成效显著。产业集中度大幅提升,前10家造船企业造船完工量占全国总量的70%以上,形成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世界级先进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配套能力明显增强,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三大主流船型、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本土化设备平均装船率分别达到80%、60%和40%以上,成为世界主要船用设备制造大国;骨干船舶、海工装备和配套企业基本建立全球研发、营销和服务体系。
质量效率大幅提升。骨干船厂全面建立精益制造体系,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一批智能车间和智能生产线。大中型企业资源计划(ERP)普及率和数字化设计工具普及率均达到97%,关键工艺流程数控化率达到90%。船舶和海工产品质量品牌信誉度明显提高,船舶“白名单”企业造船效率达到15-20工时/修正总吨,标杆企业造船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效益实现稳步提升。
任务:确定六大类十六项
为实现上述目标,行动计划提出了提高科技创新引领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先进高效制造模式、构筑中国船舶制造知名品牌、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促进全方位开放合作等六大类十六项重点任务。
支持:多项保障措施护航
为推进以上重点任务实施,行动计划提出了保障措施:
加强产业创新和推广应用支持力度。引导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实施行业重大创新专项和工程,加强重点产品的产业化推广和示范应用;加强与钢铁等上下游产业合作,联合攻关,促进新材料研制和应用;支持建设行业重大试验检测平台,推进高端产品示范应用;实施船舶配套产业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6-2020年),支持重点配套设备创新和产业化推广应用。
加大金融支持。推动完善在建船舶抵押相关政策;鼓励和指导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对船舶行业实行差别化的授信政策;加大对船舶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船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优化融资结构;鼓励金融机构支持船舶行业兼并重组和国际产能合作;支持金融机构和船舶企业积极利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改善船舶工业跨境融资环境。鼓励和支持船舶企业在对外贸易及相关投融资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成本。
完善保险支持政策。实施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适应行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相关品类目录;加大船舶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研究规范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范围。
加强新需求的培育。在坚持渔船数量和功率双控的前提下,加快推进渔船更新改造;推动人工岛礁、海上浮式平台、海洋探测、海洋资源勘探开发等技术装备研制和应用;优化邮轮港口布局,完善游艇持证要求、运营法规及保险体系,探索试点游艇租赁业务,制定全国邮轮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加快培育和发展邮轮、游艇旅游市场;结合我国排放控制区的设立,推动内河沿海老旧船舶淘汰更新,完善内河船舶节能减排标准,鼓励内河船舶油改气、加装岸电受电设施和废气处理装置,推进使用清洁能源。
健全多层次人才保障体系。加强船舶行业对高水平研发人才、高技能人才、高层次管理人才和国际化人才的培养。鼓励船舶企业和高校联合建设专业人才培育体系,鼓励地区性船舶行业技能培训中心建设,支持船舶企业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开展针对现有员工新业务的再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学习能力,培养具备精益求精“工匠精神”的高技能技师和现代产业工人。鼓励船舶企业面向智能制造等未来技术发展趋势开展相关管理人才和技术工人的培养。
来源:中国水运报。厦门航运交易所向原作者致敬。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公众号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公众号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投稿热线:0592-5386202
投稿邮箱:xmse@xiamense.gov.cn
欢迎咨询、投稿

共有条评论 网友评论